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就业办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1号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697299 邮箱:jy@hbskzy.cn
一、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
1、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就业协议书是学校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转递档案和户口迁移等手续、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
2、毕业生每人只能领取一套《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编号管理。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各留一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转借或挪用。
3、协议书上毕业生(乙方)信息须填写完整。通信地址可填学校地址,也可填家庭地址。首行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次行联系电话填写家庭电话。
4、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甲方)信息须如实填写完整。
5、协议书为四联的压杆纸,须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协议书自动复写,填写时要有力度,保证每一份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6、协议书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部门用章,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与用人单位的公章要一致。
7、就业协议书为双方协议,如用人单位在协议书上已签字盖章同意接收,不管毕业生本人是否在协议书上签字,此份协议书已生效。所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一定要慎行考虑,决定签约之后再将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协议签订后,毕业生应切实履行就业协议中的条款和约定。若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协议者,必须取得用人单位须出具的表示同意解除协议的相关证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除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外如有其它约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在协议书上写明。请毕业生慎重签约,以免违约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负担,给学校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
二、《报到证》的使用
报到证(也称派遣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有色联交毕业生本人自带,作报到的凭证,同时也是接收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办理落户手续的依据;白色通知联由学校统一装入毕业生档案一起转递。
报到证是办理户档、计算工龄、转正和干部身份以及变更单位办理改派的重要依据。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三、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一)毕业生派遣办法
1、时间及要求
按照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要求,每年6月中旬湖北省各高校要上报当年毕业生就业方案,经审批无误后,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当年毕业生进行派遣,打印签发《报到证》。
每年5月,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始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等就业材料,均应在此之前交回各系辅导员老师,并确认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去向。各系将材料统一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最迟不能超过当年的6月1日)。
2、具体办法
(1)对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①用人单位有独立人事权,直接派往用人单位;
②用人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如已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将户口、档案及人事档案关系代理在当地人事代理机构,必须在该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方可派往该人事代理机构;如单位同意,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回原籍。原则上学校按照毕业生生源地办理毕业生报到证,异地就业的毕业生按照就业协议书或单位接收函(有人事接收权利单位)进行就业派遣。
(2)对有就业意向单位的毕业生(用人单位同意就业,但不接收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采取个人自愿原则,选择以下方式:
※将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托管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将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回原籍(即生源所在省或市、州、县)。
(3)专升本的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不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将本科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空白协议书交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领取户口和档案(毕业生应及时将录取结果报各系辅导员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视为已落实就业单位)。若考取本科院校但由于特殊原因不到校学习且需要就业的,可到所录院校开具退学证明,然后回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报名预征入伍的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根据国家政策,预征对象须回原籍进行入伍前的政审,因此,凡报名预征入伍的毕业生一律派回原籍。
(5)凡未及时上交就业材料或未及时确认派遣去向的毕业生,一律派回原籍。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6月下旬即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在报到证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或生源地毕办)报到。因故不能近期到单位报到的应及时与单位联系,说明原因;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学校不再负责办理改派手续,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二)调整就业去向(改派)
毕业生进行派遣后,在两年择业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材料准备
(1)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与户口档案托管部门签订的托管协议;或证明毕业生原籍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
(3)原《报到证》有色联原件。
2、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填写《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由学校上报改派数据;
3、毕业生携带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办理并领取《报到证》;
4、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有色联)交相关单位报到,《报到证》(白色联)交档案所在处。
(三)报到证遗失
1、两年择业期内
(1)材料准备
①《个人办理报证申请表》(学校出具);
②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个人原因遗失需在声明上注明姓名、性别、毕业时间、毕业学校及专业、报到证开往单位及报到证号);
③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原件(用人单位遗失)
(2)携带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报到证》。
2、超过两年择业期
(1)材料准备
①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②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
③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④毕业证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
四、户档托管办法
毕业生可申请将户口、档案或组织关系托管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5月1日至31日(后续学校统一办理),第二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8月1日至31日(毕业生个人办理)。
需托管的毕业生,可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或从学校就业网http://hbswkj.com/jyw/Class.asp?ID=22下载(正反两面打印),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9月份后可回学校领取已办理好的托管申请表。
凡派遣至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以后若需将户档转出,可直接凭申请表、相关材料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无需返回学校。
毕业生需在毕业后的两年内,办好派遣的相关手续。否则,湖北省就业指导中心不再办理任何手续。
五、常用联系方式
1、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学校就业网:http://hbswkj.com/jyw
联系电话:027-59729209 87376706
传 真:027-59814556
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户档管理查询:027-87677720 87677721
报到证改派、遗失补办:027-87677752
3、武汉市人才档案查询:027-67885552
4、湖北省人才中心档案查询:027-87257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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